关于发布我校举办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班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中医药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校办〔2013〕66号),我校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举办非学历继续教育需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并可由学校下属国际中医药培训中心承办。根据5月9日召开的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为我校各学科开展非学历继续医学教育服务,我院会同校国际中医药培训中心制定《福建中医药大学举办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班工作流程》,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
1.《福建中医药大学举办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班工作流程》
2.《福建中医药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班备案表 》
3.《福建中医药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班预算表》
4.《福建中医药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班决算表》
5.《福建中医药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