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储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各附属单位:
为统筹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增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发展需求,组织2024年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含中央专项、省级专项及学校自筹安排的专项)项目储备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此次项目储备库申报对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重点任务支持方向,主要包括科研平台与协同创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及教学平台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创新创业教育等内涵建设项目。
1.科研平台与协同创新建设:包括基础性、前瞻性、交叉性的创新研究,科研公共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等,由科技处、产业开发处按项目内容所属分别牵头组织申报。
2.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人才团队建设及其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类项目,由人才办、人事处按项目内容所属分别牵头组织申报。
3.重点学科建设:包括新一轮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重点学科,校优势特色学科等,由学科办牵头组织申报。
4.专业建设及教学平台建设:包括专业、课程及教材建设,新医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评估和理论研究,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学资源、教学实验室及实践基地建设等,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按项目内容所属分别牵头组织申报。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包括学位点建设、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由研究生院牵头组织申报。
6.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信息化与智慧校园建设,图书文献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等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图书馆、宣传部、中医药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按项目内容所属分别牵头组织申报。
7.对外交流与合作:包括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人才培养国际化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牵头组织申报。
8.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 由学工处、团委按项目内容所属分别牵头组织申报。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部门、各单位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后,认真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规划年度申报书》(附件1)、《福建中医药大学专项资金项目规划申报情况表》(一项目一表)(附件2),并于12月22日(星期五)前,将材料一式三份按项目类别分别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各类别牵头单位)。
(二)各类别牵头单位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并按照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做好项目排序,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2024年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初审汇总表》(附件3),并于12月29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2各一式三份、附件3一式一份)与电子版报送给校发展规划处。
(三)校发展规划处会同校财务处按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提交学校审核。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库申报工作,要着眼学校发展大局,紧跟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步伐,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拟储备的项目。学校将对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实行全周期滚动管理,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资金到位情况给予相应资助,不在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原则上2024年度资金应于2024年底前使用完毕。
(二)项目资金一经下达后,须按照项目方案既定的具体实施计划和资金计划执行、使用,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须按学校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三)延续项目请一并提交申报书及项目情况表,并在申报书里写明前期工作情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砚璐 罗泓 联系电话:22863450
邮箱:fzghc@fjtcm.edu.cn
附件1:福建中医药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规划申报书.docx附件2:福建中医药大学专项资金项目规划申报表.xls附件3:福建中医药大学专项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汇总表.xls
发展规划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