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办法》(闽中医〔2010〕147号)和《关于<福建中医药大学本科创新学分认定实施办法>的补充说明》(教务〔2014〕31号),经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及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170位学生的194个项目通过创新学分认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16年5月13日-5月1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0591-22861019。
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