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6号)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校办〔2019〕26号)的规定,经李儒乐同学本人申请,中西医结合学院初核,教务处审核,同意其转学(转出)。
现将李儒乐同学转学(转出)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月19日-5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22861010,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李儒乐同学申请转学(转出)情况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9日
附件:李儒乐同学申请转学(转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