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我校大学生创业基地位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大学生创业基地内,于2014年4月正式运行。为进一步鼓励我校毕业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发挥大学生创业基地示范作用,根据省教育厅部署,决定开展我校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项目第二轮征集筛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要求
项目应具有创新性、良好市场潜力、与所学专业相关。
二、 征集对象
1. 我校近三年毕业生(含2014届应届毕业生),
2. 在校四年级、五年级学生。
三、项目申报形式
以团队或个人形式自愿申报。
四、征集时间
2014年6月12日至6月25日
五、项目类型
科技类、商贸类、咨询类、其他服务类等。
六、征集项目数量
征集5个创业项目
七、入驻条件及申报程序
(一)入驻创业基地条件:
1.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接受学校管理,配合学校开展工作。
2.项目入驻后能确保在工作日内正常运行。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毕业生或者在校大学生,须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的经营能力。
4.拥有较为成熟的创业项目及计划书。
5.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可行的融资方案,以及开展项目的团队成员。
6.具有完善的经营制度。
(二)申报程序:
1.团队申报。6月22日前,提交《福建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项目计划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项目申请表》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各学院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计划书和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后对项目提出具体推荐意见,并于6月25日前将推荐项目计划书、申请表和汇总表书面报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版发281716250@qq.com。
3.项目评定(6月下旬):校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驻项目。
4.签订协议(6月底):校学生工作部(处)与批准入驻的创业团队负责人签定入驻协议并提供相应服务。
七、相关事项
1.通过审批的项目须签署《福建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协议书》和《安全责任协议》后才能入驻创业基地。
2.遵守创业基地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3.学校将免费为入驻的项目提供场地及场地内网络端口和电源接口等设施,为入驻项目申办各类证照提供必要的帮助。
4.大学城创业基地将为入驻项目指供创业指导和服务(含开通工商、税务、金融等绿色通道)。
八、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大学生创业项目对于推进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此次征集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发动毕业生和高年级在校生踊跃参与,形成活动的广泛群众基础。
2.各学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毕业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指导,支持学生的跨院组合,动员本学院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申报团队,帮助确定负责人,以达到各展其能、发挥专长、优势互补的目的。
3.鼓励具备科技服务特点、中医药文化特色及闽台合作特征的三类创业项目入驻,同时大力支持物流、网络、电子商务等行业类型的经营实体。
4.积极在毕业生中发动宣传,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5.第一轮入驻的项目本次须重新申报确认。
校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