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电子邮件服务条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14浏览次数:41

福建中医药大学电子邮件服务条款


一、 福建中医药大学电子邮件(Email)系统服务对象为在岗教职工、退休教职工、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福建中医药大学所属部门。


二、E-mail服务器地址:https://mail.fjtcm.edu.cn


三、邮件账户免费使用。


四、邮箱用户申请与开户


1.教职工、在校学生:

1)用本人的工号(学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fjtcm.edu.cn),使用可用应用中的校园邮箱申请应用申请邮箱。

2)手机登录今日校园APP,使用公共服务中的校园邮箱申请服务申请邮箱。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邮件账户的创建。


2.部门公共邮箱:

1)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fjtcm.edu.cn),使用可用应用中的校园邮箱申请应用申请邮箱。

2)申请人用手机登录今日校园APP,使用公共服务中的校园邮箱申请服务申请邮箱。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邮件账户的创建。


3.附属单位工作人员: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电子邮箱(E-MAIL)申请表”(申请表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网站:https://metc.fjtcm.edu.cn信息服务中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提交至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后, 2个工作日内完成邮件账户的创建。


、邮箱别名:需要非数字(工号或学号)邮箱账号的用户,在校学生/在职教职工可在网上办事大厅里的校园报修服务平台以报修故障的方式申请增加邮箱别名其他用户使用本人的学校邮箱发送邮件到管理员邮箱(admin@fjtcm.edu.cn)申请增加邮箱别名。


、邮件用户工作岗位变动、离职或离校后,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在接到人事部门、学工部门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邮件账户归属部门的变更销户。


、邮件用户在首次登录系统时系统默认强制修改密码。


、用户遗失密码可通过以下方式修改密码:


1.已绑定手机的用户在邮件系统登录窗口选择忘记密码,按系统提示操作。


2.未绑定手机的用户使用本人工号/学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s://emall.fjtcm.edu.cn),在校园报修服务平台申请故障报修(故障类型选择信息系统故障)。


、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立即停用该账户并追究其责任。


1.严禁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办理涉密业务,存储、处理、转发国家涉密信息或重要敏感信息。


2.

利用邮件对他人进行骚扰。


3.

群发垃圾邮件。凡具备以下属性之一的都视为垃圾邮件:

1)收件人事先没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收的广告、电子刊物、各种形式的宣传品等宣传性的电子邮件;

2)收件人无法拒收的电子邮件;

3)隐藏发件人身份、地址、标题等信息的电子邮件;

4)含有虚假的信息源、发件人、路由等信息的电子邮件。


4.不得将我校邮箱用于商业用途。

5.注意防范垃圾邮件、钓鱼邮件,不点击、不阅读未知或可疑邮箱发送的邮件;


十、本服务条款解释权归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保留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本条款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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