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决定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23-04-24浏览次数: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9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23214日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赵龙

2023219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3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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