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院、导师及相关人员:
为做好2015年上半年论文检测及双盲匿名送审相关工作,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匿名评审的规定》(校办〔2012〕48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检测
(一)检测对象 2015年上半年所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检测要求
1.需提交材料 《福建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导师审核表》、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电子版论文 word格式,单个文档,以“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方式命名。如:张三201501001肾炎的中医研究。
内容为论文的正文部分(不含:封面、论文质量承诺书、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文献综述、附录、致谢、个人简历等)。
3.纸质版论文 按送审要求制作,要求见后。
4.凡未经论文检测者,不予送审。
5.送交到研究生院的检测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在检测前不允许再进行替换。凡发现论文检测内容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者,当年不予论文送审,并推迟一年进行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三)检测程序
1.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将填写完整的《福建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导师审核表》后和送检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交到学科学位委员会。
2.各学科学位委员会收齐汇总后,于3月24日前将《学位论文检测名单》(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连同检测需提交的材料一并送交到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后,将结果反馈各学科学位委员会。
(四)检测结果处理
1.首次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20%,学位论文直接参加随机抽查;
2.首次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20%且≤30%,研究生根据检测报告对论文进行修改,并提交《论文盲审确认表》后,学位论文参加随机抽查。
3.首次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30%且<50%,研究生根据检测报告对论文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进行检测。二次检测后,论文不再退回修改,报告单和纸质版论文直接由研究生院送审。
4.首次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50%,研究生须填写《论文检测后情况说明表》,连同检测论文、报告单和原始资料一并送交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查。学科学位委员会应组织至少3位专家,对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于论文送审前向研究生院提交《论文检测后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表》,研究生院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处理。
二、论文送审
(一)盲审的对象及方式
1.学位论文首次检测未通过者或条件满足《规定》中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负责送省外专家评审;
2. 除研究生院负责送审的学位论文外,其余学位论文由学科学位委员会负责送审。
(二)盲审论文制作要求
仅需封面、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综述、附录;不能出现学校名称、导师和作者姓名,以及其他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内容。A4纸张打印,除封面、目录和图片单面打印外,其他部分双面打印。图和表可用彩色打印,论文封面用A4纸制作,格式见《盲审论文封面格式》
(三)盲审程序及结果处理
详见《规定》中相应的条款。
三、其他说明
(一)学位论文首次检测后可参加随机抽查者,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学科学位委员会进行随机抽选,并负责送省外专家评审。抽选学位论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学科学位委员会于4月3日前,将由研究生院负责送省外专家评审纸质版学位论文(硕士一式三份、博士含评阅意见书一式五份),送至研究生院,逾期未送达者,后果自负。
(三)论文评阅费用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盲审意见应反馈给研究生及导师,同时做好评阅专家的个人信息保密工作。由学科学位委员会负责送审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原件须收齐交研究生院归档。
相关表格可到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的“学位办”栏目下载。联 系 人:陈倪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1219。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