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审核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2

 

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

请于610日(周三)前将2015年上半年申请学位人员的答辩材料(学位申请材料)及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与投票结果(包括: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记录、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1:《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闽中医〔201434号);

附件2: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医学博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学历博士);

附件3: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医学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学历硕士);

附件4: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中药学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学历专业学位硕士);

附件5: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医学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同等学力);

附件6: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记录;

附件7: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审核报告。

 

 

                                            研究生院

20145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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