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2-21

福建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5年招收优秀硕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招收优秀硕士毕业生“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研〔2024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结合中药学学科的培养特点,特制定此考核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具有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学术专长的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2.成立资格评审小组,由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对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3.成立考核专家组,由5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申请资格初审:由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审。审查不通过者,终止申请程序。审查通过者,由资格评审小组负责对审查通过者的材料进行评审。入围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药学院网站(https://yx.fjtcm.edu.cn)上公示3天报研究生院。

(二)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2025228

2.考核地点:旗山校区至善楼二楼会议室

3.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充分考察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方面。采取面试的形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1)专业水平考核:需准备工作汇报PPT,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硕士阶段的学习和工作情况、目前工作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思路和开展计划,时间15-20分钟。

2)基础理论水平考核:按照抽签顺序,选题号回答,进行中药学相关理论知识考核。

3)外语水平考核:口语和听力等,由专家组进行外语测试。

采用百分制评分,专业水平考核40%,基础理论水平考核40%,外语水平考核20%

2)综合素质考核

1)主要了解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2)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核成绩:

1)考核面试结束后, 专家组以无记名方式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评分。

2)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专家组择优确定同意推荐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选。

3)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

    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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