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提交体检报告的通知
各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根据我校招生工作安排,拟录取考生须按规定选择二甲及以上正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可参考附件1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需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于3月21日前将体检报告原件寄送到录取的招生学院进行复核。
所有材料请寄送招生学院,邮寄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公司需指定时间地点自行上门领取,怕影响按期接收)。
校本部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XX学院,研究生招生XX老师收。
第一临床医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817中路602号福建省人民医院教务处,研究生招生刘老师收。
序号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中医学院(中医学科) | 林老师 | 0591-22861137 |
2 | 中西医结合研究院(中西医结合学科) | 林老师 | 0591-22861157 |
3 | 康复产业研究院(康复学科) | 蔡老师 | 0591-22861227 |
4 | 药学院(中药学科) | 刘老师 | 15859044659 |
5 | 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专博) | 刘老师 | 0591-83947159 |
注:体检没有固定表格,按照医院体检要求出具一份报告(报告上需体现本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