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提交体检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

关于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提交体检报告的通知


各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根据我校招生工作安排,拟录取考生须按规定选择二甲及以上正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可参考附件1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需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321日前将体检报告原件寄送到录取的招生学院进行复核

所有材料请寄送招生学院,邮寄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公司需指定时间地点自行上门领取,怕影响按期接收)。

校本部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XX学院,研究生招生XX老师收。

第一临床医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817中路602号福建省人民医院教务处,研究生招生老师收。 

序号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中医学院(中医学科

林老师

0591-22861137

2

中西医结合研究院(中西医结合学科

林老师

0591-22861157

3

康复产业研究院(康复学科

蔡老师

0591-22861227

4

药学院(中药学科)

刘老师

15859044659

5

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专博)

刘老师

0591-83947159


注:体检没有固定表格,按照医院体检要求出具一份报告报告上需体现本人照片

附件1:体检项目参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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