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
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各导师及相关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规范,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始资料审查试行办法(修订)》(校研〔2024〕10号),现开展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检查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5年上半年所有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审查内容
学位论文原始资料(简称“原始资料”)包括原始数据、实验记录、调研记录、问 卷调查记录、拍摄素材和案例、病例、统计学分析结果等。
三、工作流程
(一)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涉及到的实验结果、数据和图表标注其在原始实验记录的页码,并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原始记录本对应关系审查表》(附件)
(二)研究生提交预答辩申请前,应将原始资料交由指导教师审核。研究生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原始资料是否完整、记录是否规范,数据分析是否正确真实,以及与学位论文的关联性。
(三)研究生应将原始资料提交到预答辩委员会审查。
(四)原始资料由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留存,保管时限不少于5年。《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原始记录对应关系审查表》在答辩后由各学科学位委员会留存。
(五)各学科学位委员会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审查结果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科。
(六)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对研究生原始资料进行抽查,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四、审查结果与应用
(一)对于原始资料规范完整,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合格”;对于原始资料不规范,但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对于原始资料存在较多问题,学术不端情节严重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原始资料抽检评定为“不合格”者,将不得申请本批次学位论文答辩。
(二)无法提供学位论文原始资料的,或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未经导师审核者,学校不受理该人员的学位申请。
附件:
1.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原始记录本对应关系审查表;
2.学位论文中图表标注方式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