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简章

发布时间:2025-04-01


福建中医药大学2025

招收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简章


为多渠道培养中医学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进一步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我校2025年拟接收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较高临床工作水平的在职临床医师,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硕士学位;

3.自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

4.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资格证书

5.具备以下业绩成果之一:近五年(202011日之后)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公开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2篇(文献类型为论著,不含各类期刊的清样稿、只有用稿通知的论文、增刊、会议论文、译文、综述、简报、评论、短篇报道、科普文章等)或JCR二区及以上期刊或EI来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1篇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报1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教改)课题不少于1项;③正式出版教材的编委;④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⑤省级或全国老中医经验学术继承人或名中医访问学者;⑥校级优秀教学案例库成员(前3名)或个人主诊的中医案例入选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1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外观专利)1项(排名第1

三、报名时间

202542- 2025415

四、材料要求

1.福建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报名材料清单及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专业及导师详见专业目录)

2.身份证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89月之前取得学位者可不用提交)各一份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资格证书

4.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5.名前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条件的或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录取

6.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等。

7.申请人应于2025416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研招办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刘老师、吴老师收0591-22861321)。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非同城快递),可送达办公室,不易漏丢件。报名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及相关学科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于20254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入围复试阶段。

六、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须参加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复试时间(暂定20254月底至5中旬和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及时公布,最终综合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医疗、科研等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

    七、学习年限及安排

学习年限3-6从修读课程之日起到取得相应学位总时长不得超过6),其中开题完成至答辩不少于1

学习过程包括课程学习及临床轮转、临床科研训练等。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申请人在学期间应当修读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相关课程。修读课程参照我校全日制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执行,采取单独开班集中授课方式或与统招生一起修读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在学期间须在所学专业进行不少于30个月的临床能力训练,包括专科训练和跟师学习等。申请人需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取得成绩合格证书

2025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20259月到校进行集中课程学习,申请人应合理安排时间。

八、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60000/理论学习和学位申请阶段收取理论学习阶段33000/生,于入学之后一次性交清;学位申请阶段27000/生,正式答辩前两个月内交齐学费。未按规定时间交费的,不予以安排答辩。

九、其他事项

1. 具体培养过程要求、授予学位要求,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2. 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非学历教育,只招收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临床医师考生,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只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不涉及学历,学校不出具任何有关学历的证明。

3. 如后期国家和我校出台新的此类研究生教育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学位等相关信息以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为准。

4.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予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5未尽事宜请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与我校研究生联系,联系电话:研招办(0591-22861321),培养科(0591-22861071),学位科(0591-22861219

附件:报名材料清单及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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