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发布时间:2016-06-11来源:招生办作者:动态浏览次数:0

专  业 学位 学制 批次 科类 计划数
中医学 医学 5 本一批 理工 15
针灸推拿学 医学 5 本一批 理工 15
中药学 理学 4 本一批 理工 10
药学 理学 4 本一批 理工 20
市场营销 管理学 4 本一批 理工 10
护理学 理学 4 本一批 理工 21
合计 91
(具体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注:
1.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永泰县、建宁县、清流县、明溪县、泰宁县、宁化县、诏安县、云霄县、平和县、浦城县、光泽县、顺昌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霞浦县、古田县、柘荣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
2.专项计划的申报对象及资格条件为户籍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阶段具有23个县县域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此外,符合上述户籍条件,且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并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也允许其报考。
    具体可查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文件(闽考院普〔201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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