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校教学管理,营造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本着从严控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和《福建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办〔2016〕25号)等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学生转出和转入的组织与面试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办公室,负责对转出与转入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申请转出的,要以人为本、兼顾公平;对学生申请转入的,学院组织统一面试考核,严格把关,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取评委平均分为面试最后得分。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拟同意转入:
1.符合《福建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办〔2016〕25号)规定;
2.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原则:综合成绩包含高考成绩(30%)、大学一年级成绩(20%)与面试成绩(50%)。
二、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内容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西医结合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